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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漳州营业部:
根据《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的批复》(漳住公委〔2024〕3号)及有关文件,即日起可联系我司客户经理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厦门市住房公积金
(一)缴存基数:上限为30770元,下限为2030元。
(二)缴存比例:缴存单位及个人比例为5%。
(三)月缴存额:上限为3078元,下限为204元,包括单位缴存部分和职工缴存部分。
(四)调整时间:7月1日至7月24日。
二、漳州市住房公积金
(一)缴存基数:上限为24864元,下限为1810元。
(二)缴存比例:缴存单位及个人比例为12%。
(三)月缴存额:上限为5968元,下限为434元,包括单位缴存部分和职工缴存部分。
(四)调整时间:7月1日至9月24日。
本通知执行期间,如遇各级政府部门公布新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费政策,再另行通知。
琪渡人才
2024年7月1日
附件: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明细表